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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指導*進行環境試驗GJB150――中華人民共和國軍用標準《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指導電工電子產品進行環境試驗的GB2423――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指南》等。因此,我們選擇環境及可靠性試驗設備時主要的依據是工程產品的試驗規范和試驗標準使用的。
一、試驗設備的安全可靠性
環境試驗,特別是可靠性試驗,試驗周期長,試驗的對象有時是價值很高的*,試驗過程中,試驗人員經常要在現場周圍操作巡視或測試工作,因此要求環境試驗設備必須具有運行安全、操作方便、使用可靠、工作壽命長等特點,以確保試驗本身的正常進行。試驗設備的各種保護、告警措施及安全連鎖裝置應該完善可靠,以保證試驗人員、被試產品和試驗設備本身的安全可靠性。溫濕度箱的選擇
二、環境試驗條件的排它性
每一次進行環境或可靠性試驗,對環境因素的類別、量值及容差都有嚴格的規定,并排除非試驗所需的環境因素滲透其中,以便在試驗中或試驗結束后判斷和分析產品失效與故障模式時,提供確切的依據,故要求環境試驗設備除提供所規定的環境條件外,不允許對被試產品附加其它的環境應力干擾。如電動振動臺檢定規程中所限定的臺面漏磁,加速度信噪比、帶內帶外加速度總均方根值比。隨機信號的檢驗、諧波失真度等精度指標都是為了保證環境試驗條件的*性而制定的檢定項目。
三、容積的選擇
將被試產品(元器件、組件、部件或整機)置入氣候環境箱進行試驗時,為了保證被試產品周圍氣氛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試驗條件,氣候箱工作尺寸與被試產品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幾點規定:
a) 被試產品的體積(W×D×H)不得超過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20~35)%(推薦選用20%)。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推薦選用不大于10%。
b)被試產品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保持100~150mm,(推薦選用150mm)。
上述三點規定實際上是相互依存和統一的。以1立方米正方體箱子為例,面積比為1:(0.35~0.5)相當于體積之比為1:(0.207~0.354)。距箱壁100~150mm相當于體積之比為1:(0.343~0.512)。
c)被試產品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試驗箱工作室總面積之比不大于(35~50)%(推薦選用35%)。 總括上述三點規定,氣候環境試驗箱的工作腔容積至少應是被試產品外廓體積的3~5倍。
東莞市勤卓環境測試設備有限公司專業產銷各類型的高低溫試驗箱,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機,高低溫濕熱試驗機,冷熱沖擊試驗機,老化房等環境試驗設備。